“以房养老”南京搁浅 “租房养老”成新尝试
由全国老龄委办公室、国家发改委、民政部和财政部等十部委联合制定的《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》和《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研究》(以下简称《研究》)日前正式出台。
《研究》中公布的调查显示,我国已于1999年进入老龄社会。人口老龄化给我国的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等方面的发展带来了巨大挑战,特别是养老保障、医疗保障、养老服务和农村养老等方面的压力巨大。
当前,仅靠政府和社会保险,远远不能为民众提供足够的养老保障。
《研究》同时公布,中国城市居家养老家政服务和护理服务两项,目前潜在的市场规模已经超过700亿元人民币,2010年将增加到1300亿元,到2020年将超过5000亿元。
专家指出,如能引进社会资本组建相当规模的“养老公司”,不仅能产生很好的经济效益,也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。
江苏商报从今日起,将连续推出重点策划“养老模式经济观察”,为破解我国日趋严峻的养老服务难题,提供经济视角的切实建议。
“以房养老”南京搁浅,近日,汤山留园老年公寓的法人吉德胜找到江苏商报,向本报独家爆料:曾被全国媒体称作“南京模式”的“留园以房养老”业务,早在2005年9月就已终结。吉德胜表示,“以房养老”刚开始只是一个噱头,以后就一直停留在构想阶段。而在养老院两位负责人的经济纠纷之后,养老院已经转变成“温泉公寓”
南京汤山温泉路1号,比邻“蒋介石温泉别墅”。
一家新的温泉公寓正在进行全面整修,施工机器和工人都正在紧张忙碌着。大门口悬挂着“南京勤善堂刘园温泉公寓”的红色条幅,上面可以清晰地看到“餐饮、温泉”的服务范围,以及两个显眼的预订电话。
汤山作为全国四大温泉疗养区之一,各类温泉公寓集聚。一家新的温泉公寓的出现,在汤山镇上已是习以为常。事实上,并没有太多人知道,这家“南京勤善堂刘园温泉公寓”便是原来的“汤山留园老年公寓”。
2005年5月,该公寓曾经在全国第一家创立“以房养老”的新型养老模式,成为全国第一家“敢吃螃蟹的人”。这种移植国外的养老方式,一度被定位为“以房养老的南京模式”,受到国内各媒体的广泛关注甚至较高评价,并引发全国关于养老模式的大讨论。
一时间,汤山留园老年公寓名声大震。自称是留园老年公寓的负责人、“以房养老”的创始人——养老院负责人刘小艳因此扬名全国。
但一句“留园的以房养老早在2005年9月就已经停止”打破了平静。
吉德胜,另外一位自称南京温泉留园老年公寓的负责人,亮出由南京江宁区民政局颁发的法定代表人证书,告诉江苏商报,“以房养老”一开始只是一个噱头,接下来更像是一个“骗局”。
如今,“留园”改成了“刘园”“老年公寓”变成了“温泉公寓”。3个字的改变,恰恰涵盖了南京“以房养老”模式衰败的整个过程。而突然跳出来的两位“负责人”的恩怨纠纷,也反映出民营机构在探寻养老市场的背后起伏。
养老院的“法人之争”
2004年,37岁的吉德胜手中有些积蓄。准备在南京寻找项目,自己投资开创事业。
经一位朋友向吉德胜介绍说,位于江宁区汤山镇温泉路1号,有一家养老院正在对外寻求合作。“现在中国进入老年社会,老年市场很大,可以不妨尝试”。
朋友口中介绍的养老院,就是“汤山留园老年公寓”。由一位川籍女子刘小艳创办,当时租用的是部队房屋,租期为10年,每年租金为12万元。2003年9月16日,100多个床位、占地2000多平方米的老年公寓正式对外营业。
事实上,这位日后成为各大媒体追逐热点人物的刘小艳,有着极为复杂和坎坷的人生经历。据熟悉刘小艳的人向记者透露,现年47岁的刘小艳出生在四川省威远县,1982年嫁到成都市郊区。后来婚姻失败,在女儿7岁时来到南京,主要为一家小饭店刷锅洗碗赚取生活费,并做过保姆工作。后来在河海大学附近的农贸市场承包卖鱼摊位。其后,又开过饭店、从事卖保险等工作。
据刘小艳本人向南京媒体透露,多年打拼之后,她从小保姆变成了百万富姐,最后倾其所有在南京汤山建起了老年公寓,成为当地的“爱心大姐”。
听了朋友的介绍,吉德胜决定亲自前往汤山老年公寓,对整体情况进行细致了解。“我当时去的时候,感觉公寓很破旧。刘小艳当时告诉我,她急于需要投资。”吉德胜表示,当时并没有答应投资,只承诺考虑两天会给回复。
针对希望吉德胜参与对公寓投资的问题,刘小艳曾做过这样的解释,要想让更多的老人能安享晚年,靠她这个小小的公寓肯定是不现实的。此外,她这个只有初中文化的“老总”在管理这个公寓时,感到力不从心。为了这个爱心事业,她需要寻找一位懂得管理的人才。
吉德胜最终决定参与汤山温泉的投资。“当时决定投资,主要有三个原因。第一,老年公寓属于老年福利事业,能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;第二,自己当过兵,养老院租的是部队的房子,感觉和部队打交道比较放心;第三,公寓的位置特别好,与蒋介石温泉别墅只有一墙之隔,做温泉生意肯定能火。”
当时的吉德胜认为,无论从老年事业本身,还是从投资回报来说,这都是一个不错的项目。
吉德胜决定拿出30万元,对老年公寓进行改造。同时,他向刘小艳提出三个条件。从当时的协议内容来看,吉德胜拿出30万元现金用于公寓装修,占到公寓49%的股份,刘小艳占51%。但吉提出要做法人代表。
刘小艳的描述与吉德胜的说法有出入。她说,2004年7月中旬,吉德胜对老年公寓投入了30万元,以合伙人的名义开始工作。但12月份,吉找到她商量,认为自己在这里的职位太低,不能展示自己的特长,希望她将公寓的法人代表进行变更,让自己成为名正言顺的负责人,才能大干一常一心扑在事业之中的她,答应了吉要求。
尽管两人的描述有所不同,但至少可以证明一点:2004年7月份,双方的确签署了合作协议,并在同年年底,双方到江宁区民政局做了法人变更。
也就在此时,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及激烈讨论的“以房养老”模式,正在从这里开始酝酿。
“以房换养是个噱头”
“我才是以房养老的第一构想人。”吉德胜告诉记者,考虑到有不少老人有自己的房产,身边缺乏人照顾。完全可以尝试用房子来养老。因此,“以房养老”是一个不错的概念构想。
但这一切,仅仅停留于构想。
从当初对媒体发布“以房养老”的构想之后,3年来,吉德胜第一次向媒体透露,其实“以房养老”仅仅是一个构想,还有很多方面需要细节化。考虑到养老院刚刚开始运作,需要打广告扩大知名度,匆忙中将本不成熟的想法,提前向外界进行了公布。
“从某个程度上来说,以房养老多少有一些玩‘噱头’的意思。”吉德胜说。
2005年5月份,汤山留园老年公寓向外界陆续披露,决定实施“以房养老”模式。就是老年人把房产抵押,按月领钱用于养老,辞世后住房由金融或保险机构收回还贷。通常意义上所说的“倒按揭”养老方式,开始进入国人视线。
按刘小艳介绍,拥有60平方米以上产权房、年满60岁以上、无儿无女无亲戚的孤寡老人,只要自愿将房产抵押,经公证后便可入住老年公寓,双方签订产权协议。该公寓承诺:签订了“以房养老”协议的老人,在其有生之年不卖房,而是由公寓将房屋租出去,通过租金来为老人养老。
如果房租高于每月840元,超出部分由老人自由支配。老人入住后,如生小病则由老年公寓报销医疗费;医疗费用如超过10万元,老人才能将房子卖掉。否则直到老人去世,老年公寓给老人办完丧事,房子才能卖掉,房款归老年公寓所有。
令吉德胜和刘小艳都没有想到的是,随后,全国各地媒体把“以房养老”这个话题炒大了。上海、深圳等地媒体纷纷对“以房养老”进行了报道分析。在这些外地媒体的报道中,无一例外都以南京汤山留园老年公寓的倒按揭模式举例,并将这种模式称为“南京模式”。
一时间,留园老年公寓在全国名声大震。
而此时,该公寓的两位股东之间的矛盾随之而来。
“7月6日晚上7点左右,刘小艳在江宁上峰镇修车,要吉拿钱付修理费。吉赶去后两人又发生了争执,他不由分说,一把将刘小艳从车里拖出来,当着很多人的面扯去了她的衣裤并开始毒打。直到这时刘小艳才开始要报警。吉见她要报警更是暴跳如雷,随手拿起旁边的一把铁锹,狠狠地向刘小艳的头上砍去,顿时刘小艳变成了血人。危急关头,110民警赶到了现场,将刘小艳送进了医院。”当时,刘小艳向一家媒体这样叙述事情的整个经过。
吉德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,在留园养老院运作一年后,双方矛盾激发,他最后动手打人。但过程并不完全像刘小艳诉说的那样。
“以房养老”的老人在哪
两位合伙人的矛盾爆发之后,老年公寓一度关闭,原来住在这里的老人全部被赶了出去,直到2006年年初才重新开业。
本报曾在2006年3月份,赶往汤山留园老年公寓采访。当时居住的四位老人,没有一位是以“以房养老”的模式住进去的。记者就“以房养老”办得如何向刘小艳求证。当时,刘小艳脱口而出:“没有,没有这回事,我们没有办这么个事情。”
当记者继续追问她以前阐述的“以房养老”模式时,刘随后又承认,当初她是推出过“以房养老”的模式,也有两位老人以“以房养老”的模式住进了养老院。但是因为最近这两位老人把腿摔伤了,已经回家养伤去了。
“给我你的房子,我替你养老送终。”这种由南京汤山的温泉留园老年公寓提出的独特养老方式,并没有取得成功,除了个别咨询的老人外,这个崭新的概念依然“门庭冷落”。
对此,刘小艳在接受《第一财经日报》采访时坦言,事实上找人测算后她发现,养老院面临的经营风险绝不会小:一般一个老人一年约花费1万元。老人顺当度过余生倒也罢了,怕就怕那些原健康生活几年的老人,忽然因病瘫痪或长期住院,到时候养老院付的医疗费用可就是无底洞了。
“当时整个构想是我提出来的,刘小艳根本不懂得究竟什么是‘以房养老’。她向记者所讲的东西,根本经不起推敲。别人只要稍微算一算,就会觉得这种方式不可行,这也是‘以房养老’最终夭折的根源所在。”吉德胜告诉记者。
据知情人向记者透露,从“以房养老”的模式提出来,留园老年公寓并没有接收一位利用这种模式养老的老人。
“我可以负责任地讲,‘以房养老’的养老模式从2005年9月份就已经完全停止。”吉德胜向记者强调。
“以房养老”纠纷中止步
2007年12月31日,一份《南京汤山留园老年公寓停业声明》在各大网站上出现。声明称,南京汤山留园老年公寓,自从2005年9月份以来,已经被他人强行非法占有和霸占,并打着“留园老年公寓”的旗号进行各种非法经营和诈骗等活动。留园老年公寓法人代表被强行赶走。鉴于此,南京汤山留园老年公寓宣布停业。
这份声明的落款是南京汤山留园老年公寓法人代表吉德胜。2007年9月,吉德胜坚持以汤山老年公寓法定代表人的身份,向刘小艳讨要公寓财产。刘小艳则坚持自己才是公寓的负责人。双方发生了激烈争执,并惊动了汤山派出所出面协商。汤山派出所对此事进行了证实。
据了解,汤山派出所邵所长曾亲自出面调解。要求吉德胜和刘小艳各自带着证件和法律文本,前往江宁区民政局,由汤山留园老年公寓的主管单位核实双方文件的有效性,并判定谁才是真正的负责人?
记者从江宁区民政局查看到《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》和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》上看到,在法定代表人与负责人的后面,都写着吉德胜的姓名,签发日期分别为2004年12月21日和2004年12月27日。
为了进一步证实留园老年公寓的归属问题,记者从南京市江宁区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信息一览表中查到,汤山留园老年公寓,床位122个,服务人员10人,法人吉德胜。
今年2月18日,记者来到汤山留园老年公寓的主管单位——江宁区民政局。社会福利科翁科长表示,从法律意义上来说,吉德胜应该是留园老年公寓的负责人。
吉德胜提出,自从2005年9月份至今,刘小艳曾以留园老年公寓名义与其他单位签定多份法律文件。这些文件都没有得到自己的认可,也没有养老院的盖章,应没有法律效力。
由于刘小艳没有接受本报面对面的专访,记者无法看到一些协议的具体文本。当记者再次致电刘小艳进行求证,刘小艳告诉记者,以房养老还在继续做,留园老年公寓也并不存在任何纠纷,然后匆忙挂掉了电话。
至此,在全国第一个喊出“以房养老”模式而名噪一时的汤山老年公寓,已经慢慢演变成两位负责人的经济纠纷。民营机构提出“以房养老”的概念,在这样的争执中,渐渐消失怠荆




